取消强积金对冲(2025-05-01 生效):转制前后点计、对雇主雇员影响
「取消强积金对冲」是 2025 年生效的一项重大劳工安排,长尾搜索仍在持续。它牵涉「转制日」「不具追溯力」「分段计算」等概念,容易记错。本文只按劳工处官方口径说明制度,并提醒:计算例子一律采用官方公式,不自行推导。
一、什么是「对冲」?取消了什么?
过去,雇主可用其为雇员作出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,抵销须支付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(俗称「对冲」)。取消对冲后,自转制日起,雇主不可再用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,对冲转制日后受雇期所衍生的遣散费/长期服务金。
二、关键时间与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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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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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制日 |
2025 年 5 月 1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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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追溯 |
不具追溯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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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制日前受雇期 |
按原有安排处理(仍可对冲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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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制日后受雇期 |
不可用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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仍可对冲的部分 |
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;按服务年数支付的合约酬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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遣散费/长服金总额上限 |
$390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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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月薪上限 |
$22,500 |
说明:以上为劳工处公布的关键数字。计算方法与公式以劳工处官方资料为准,本文不自行推导。
三、为什么要「分段计算」?
因为安排不具追溯力,同一段雇佣关系会以转制日为界分两段:转制日前的服务年期按原有规则(可对冲);转制日后的服务年期按新规则(不可用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)。因此,长期服务的雇员在计算遣散费/长期服务金时,往往需要分段处理。
四、取消对冲资助计划(援「冲」易)
为协助雇主过渡,劳工处推出「取消强积金『对冲』安排资助计划」:
- 为期 25 年。
- 雇主须先支付遣散费/长期服务金,再申请资助。
- 申请途径与资格以劳工处「援『冲』易」官方资料为准。
五、常见误解厘清
「取消对冲后,雇主完全不能再对冲了?」 不是。转制日前的受雇期仍按原有安排处理;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及按服务年数支付的合约酬金仍可对冲。
「新安排会追溯处理过去的年资吗?」 不会。安排不具追溯力,以转制日为界分段计算。
「我可以用强积金对冲自己的遣散费吗?」 对冲是雇主端的安排,涉及雇主供款累算权益,具体计算以劳工处官方公式为准。
常见问题(FAQ)
Q1:取消强积金对冲是什么时候生效?
2025 年 5 月 1 日(转制日)生效。
Q2:取消对冲对雇员有什么影响?
转制日后受雇期所衍生的遣散费/长期服务金,不再被雇主的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;转制日前部分仍按原有安排。
Q3:新安排有追溯力吗?
没有。安排不具追溯力,须以转制日分段计算。
Q4:还有哪些权益可以对冲?
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,以及按服务年数支付的合约酬金,仍可作对冲。
Q5:遣散费/长期服务金有上限吗?
总额上限 $390,000,计算月薪上限 $22,500(以劳工处公布为准)。
Q6:雇主有资助吗?
有。劳工处「取消强积金『对冲』安排资助计划」为期 25 年,雇主须先支付再申请资助。
Q7:计算方法怎么算?
一律采用劳工处官方公式,不自行推导;具体个案以劳工处资料为准。
资料来源
本文资料核对至 2026-09-22,主要参考: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关于「取消强积金『对冲』安排」及「资助计划(援『冲』易)」的官方资料;《雇佣条例》相关规定。制度细节如有修订,一律以劳工处最新公布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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